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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的逻辑原点

发布日期:2022-04-29 19:11

乡村振兴,蓝图绘就,目标明确。当务之急重在激发活力,培育动能。而活力与动能的激发培育,关键在于出重拳、给猛药、用实招,下大工夫缩小不断拉大的源头性、基础性诸多差距,这是乡村振兴的逻辑原点。

 

01、务农与务工的收入

  10年来,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在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在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经由2008年的3.31:1缩小到2019年的2.64:1,但人均绝对差距却由11020元/年,扩大到26338元/年。而且,相对收入缩小主要是因为进城务工收入的快速增长,而不是家庭务农收入的增长。根据《中国农业年鉴2018》中种植业成本与收益数据,2016年和2017年,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的平均利润为负,即使将成本中的“家庭用工折价”去掉,每亩的收益也只有328.3元、381.4元。相比之下,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229元,一个家庭种一年地的收入,还不如一个人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农业的无利可图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务工弃农,以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35 岁以下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不足20% (19.2%)。

 

  02、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差距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产品的提供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和保障。但是,农产品的价值并没有在价格上得到很好的体现,农产品与工业品之间的价格差距依然很大。改革开放40多年来,粮食价格上涨不到10倍,而不少工业品却上涨了几十倍,高的甚至几百倍。100斤小麦生产的面粉可以满足1个三口之家1个月的生活需求,但价格还不足150元,连一支上点档次的香奈儿口红都买不到,也低于一个移动硬盘的价格,只接近2包中华烟的市价。

 

  03、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收入差距

  与西方大农场不同,中国是小农户,只能从事简单的农产品初始生产,高增值的后续产业链是一家一户无力接续的,它需要通过一种组织形式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实现。当下,中国的小农户大多只是农业生产者,不是经营者,农业的经营是指后面包括加工、储藏、包装、设计、运输、销售等一系列从事全产业链的营销过程。绝大多数中国农民只是出售自己生产的初级产品和原料,收益比例很低。专家测算,生产环节的受益只占10%左右,其余约90%的收益在后续环节中。在我国,即使最好的稻谷,一斤也很难卖到10元钱,但经过加工、包装和品牌塑造后的大米却能卖出一斤几十甚至几百元的高价。通过后续经营可以让初始的农产品价值增加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农民只参与了农产品价值实现的最初过程,所得十分有限。统计农民收入,把农业收入作为农民的经营性收入显然欠妥。

 

  04、粮食生产区与粮食主销区的差距

  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但粮食主产区由于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经济开放有限,人均GDP与工业发达的省份差距越来越大,陷入“产粮越多财政负担越重”“贡献越大义务越多”的不利境地,“粮食大省”往往变成“财政穷省”。统计显示,2018年,13个粮食主产区有9个省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利益和政绩驱使下,许多产粮大省对粮食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粮食净调出省越来越少。2003年,净调出率在5%以上的省份有10个,到2010年减少到8个,目前只剩下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吉林5个,更令人担忧的是11个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的粮食自给率也在下滑,产生的缺口需要这5个省补给。长此以往,粮食发展的区域矛盾会更加激化,谁来种粮的问题也会更为凸显。

 

  05、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收入差距

  近年来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市场价差越来越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产品价格指数折算,近10年(2009-2018),粮食作物价格涨幅只有35%左右,而10年间水果、蔬菜和糖料的价格分别上涨了55%、73%和54%。烟叶的价格,从2009年到2015年,仅用7年时间就上涨了60%;如今50斤饲用玉米(厂家收购价:40-50元)还不及一包中华烟。粮食安全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却不是农民的目标。农民最关心的是如何提高收入,如果种粮不赚钱情况一直持续,市场机制作用下,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种粮农户改种经济作物。

 

  06、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的价格差距

  1998年的房地产市场化推升了房价,也带动了城市建设用地价格的飞涨,导致房地产市场“地王”频现。2016年,上海静安(原闸北)中兴社区10.98万平方米出让面积的土地拍出了成交总价高达110.1亿的天价。相比之下,农用地产出价值有限,而且不能随意买卖,一旦转为非农用地价格一般会比原来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分给农民的比例却很低。按照以往的补偿标准,最高补偿也只有土地产值的25倍,据此推算,如果种植粮食,即使两季,每亩地的补偿款也只有不足3万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2019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全国粮食单季亩产381公斤)。曾有专家测算,农民的补偿金额仅占土地收益的5%-10%,村级集体占25%-30%,政府占60%-70%。于2020年1 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了较大突破,在征地补偿方面,改变了以前以土地年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新的土地管理法要求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补偿,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但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未对各地的地价给出明确的参考标准。

 

  07、城乡教育养老医疗的差距

  一是城乡教育差距。 为减轻农民在教育经费统筹方面的负担,自2001 年开始在全国大力推行撤点并校,农村学校由原来最多时的60多万所减少到20多万所,学校布局总体上出现“村空、乡弱、城挤”的现象,农村孩子面临新的上学难,义务教育的“就近、免费”两大特点失灵。全国近60万个行政村,大多数“村小”被撤并,孩子只能到乡镇或县城借读,这一折腾的代价是比“就近、免费”要高出几十甚至上百倍的支出。即便没有被撤并的学校,其教学条件、教师水平、教学设施、教育质量与城市相比也是天壤之别。据统计,清华北大的农村生源仅占2成,各省高考状元也多来自城市。此外,在农村还有将近700万名的留守儿童,他们不但缺失家庭教育,还容易遭受冷暴力、硬暴力等校园欺凌。有学者曾在川、冀两省的13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对17841名学生进行样本调查,结果显示遭受校园欺凌的比例高达16.03%(吴方文等,2016)。不断拉大的城乡教育差距将使乡村振兴的人才需求成为无源之水。

  二是养老差距。城镇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职工养老保险,还有一部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领取更具保障性的退休金。但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只能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缴纳基数和算法的不同,两种保险的福利差距十分悬殊。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市民在退休时往往能获得每月几千元的养老金,缴纳城乡居民保险的农民在60岁后每月最多能领取三四百元。而且,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更灵活,男性分为60、55、50,女性分为55、50、45周岁,农民却只能从60岁开始领取保险。此外,农村青壮年外出比例更高,2018年到乡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达到17266万人;乡村老龄化的速度比城市更快,比率更高,谁来养老的问题更加突出。

  三是医疗差距。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年报,近年来我国医院的数量不断增加,已经从2012年的23170个增加到2019年的34354个,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数量却在下降,分别从2012年的37097个、65.34万个,下降到2019年的36112个、61.6万个。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全国80%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因此农村看病只能往大城市挤,由此带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农民。

 

  08、耕地质量与过去相比的差距

  我国耕地的面积锐减,质量也在退化,化肥、农药、重金属污染愈演愈烈。改革开放以来,有3亿多亩耕地被城市与工业侵占。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土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了地力的严重透支。有研究者认为,目前全国耕地面积已有40%出现退化,东北黑土地有机质含量明显下降,南方部分地区出现土壤酸化。据原国土资源部公报,2015年我国耕地质量等级中,中等及以下的占到70.5%。工业污染产生的重金属残留更是不可小视,201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的抽样调查结果发现,中国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点位超标率为21.49%,其中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比重分别为13.97%、2.50%和5.02%。中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耕地质量是农产品质量的源头,从源头改起才能提高质量。

  缩小上述源发性、积累型差距,是缩小城市与农村、农民与市民、工业与农业差距的基础。不把基础性差距从源头阻断,乡村振兴便无从谈起。

 

建议:

  01、加大政策供给强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落实重中之重战略要求,强化“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的政策供给,保证“生在乡村不低贱、学在乡村不犯难、干在乡村不吃亏、活在乡村不憋屈、病在乡村不惶恐、老在乡村不担心”。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的第一领域,从政策、人才、资金、医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加速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通道,推动更多的资源要素流入农业农村,为农业农村创造平等、开放的良好发展环境。

 

  02、发挥补贴的杠杆作用,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向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补贴力度,增加实施生产者补贴的作物品种,并适度扩大实施范围,提高种粮收入。重点挖掘“ 绿箱”政策,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水利灌溉、交通道路、生态环保、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救助、农业服务及流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础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种粮积极性。

 

  0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生产者收入比例

  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企业、合作社、小农户有机联合。将各级利益主体的基本信息、行为信息、财务信息等纳入联合体系,通过区块链实现全程留痕,促进各环节信息通畅,并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同时,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重点,对农民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转移就业免费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满足利益联结需求,提升农民在利益体系中的价值和地位。

 

 

04、强化行政干预手段,提高农产品区域自给率

  严格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督促各级政府把保障农产品适度自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建议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设定各省市农产品自给率的基础要求,并将其作为政绩考核的参考标准。粮食主产省要保证当前粮食生产,粮食主销省也要适度提高粮食自给比率,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可提倡农产品产销区跨省对接,建立“飞地”,以平衡产销区的利益,保障销区供给。

  05、强调政策落实效果,增加农民土地收益

  在最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完善区片综合地价的定价细则,建议从中央层面设定各主要城市平均区片综合地价的可浮动参考标准,从省级层面设定省区内其他城市区片综合地价的可浮动参考标准。参考标准也要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06、变革农业生态链,开启农业“三物思维”

  大力推进农业生态链的变革,让植物、动物、微生物“三物农业”成为全社会普遍遵循的农业发展新理念。改变传统农业发展只注重植物、动物的“二物思维”为综合利用植物、动物、微生物的“三物思维”。遵循植物生产,动物(包括人)消费,微生物把植物动物残渣废料(包括人畜粪便)分解还原,作为植物肥料进行新一轮生产的自然规律,充分发挥微生物“点草成金”“点粪成金”“点废成金”的优势。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微生物产业的技术基础研究,强力支持微生物在肥料、饲料、能源燃料、食品、药品和环境恢复等方面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构建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农业循环系统,形成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三统一。

 


农居庭院美化,不是简简单单地栽几株花花草草、设计几个庭院造型的事情,而是涉及审美观念、生活态度转变与形成的问题。那么,应怎样从理论上诠释乡村庭院美化的行为?根据实地调研情况以及理论思考,笔者试图从空间社会学的视角来考察农居庭院美化现象。

  工具性与价值性:变迁的理想类型

  农居庭院的规划与摆设,不仅是村民对物理空间的整饬,还寄托了村民的精神,更体现了其社会性。关于空间的社会性探讨较多,其中爱德华·W.苏贾的分析较具代表性。他将空间类型分为物质空间、心理空间与社会空间。物质空间是指客观的物理空间,认识对象主要是物质的和物质化的数学、物理空间以及自然地理空间;心理空间则是指精神的建构,一种主观的精神空间;社会空间则是将前两种空间融合,并被用于社会空间性的建构中。

  笔者主要考察在客观物理空间内存在的社会学问题,因此绕不开对人的行动的探讨。韦伯研究社会行动时,将人的行动区分为理性行动和非理性行动。传统行动(traditional action)和情感行动(affective action)属于非理性行动,并不关注如何选择最佳手段达到目标,而是关注绝对地、无条件地、不计后果地遵从某些价值准则行事(价值理性);目标理性行动(purposive-rational action)及价值理性行动(value-rational action)属于理性行动,处理手段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包括实践理性和形式理性(工具理性)。在借鉴韦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分类的基础上,笔者将客观存在的社会空间分为工具性空间、价值性空间和混合性空间。

  工具性空间,指人们为达到生产或生活需要的某种实用性目的而改造过的空间,如工厂、生产车间。以农居庭院为例,在“庭院经济”时代(20世纪80—90年代),庭院中往往种有蔬菜,其功能主要是在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可以为农户提供经济支持;而庭院中摆放的农具与杂物是农户日常生活中的必备物品,体现了庭院的实用性。虽然也有个别农户会为了庭院的美观在院中栽种非蔬菜类植物,但也多为水果(如葡萄、石榴)。但这并不具有代表性,庭院空间总体还是偏向于实用性,因此,在20世纪80—90年代以前中国农户的庭院整体表现为工具性空间。

  价值性空间,指人们为了体现某种价值理念(政治性、文化性等)追求而进行相应改造的空间(如博物馆、烈士纪念馆)。这些地点的空间布局与物品陈列并非为实现某种实用性功能,更多的是用来体现某种价值理念,如缅怀先烈的庄严氛围、浓厚的历史人文气息。以农居庭院为例,荷村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地(或在村委会组织下)装饰庭院、种植花草。这种不以实用性为目的的种植花草的行为体现了村民的审美情趣,标志着庭院的空间属性发生了一定转变。庭院空间不再仅体现单一的工具性功能,同时逐步向价值性空间转变。

  混合性空间,指既包括工具性目的又包括价值性追求的混合空间。目前,大部分社会空间属于混合性空间。例如,我们日常居住的卧室具有实用价值,如衣柜、床、梳妆台等物品的摆放,满足了卧室的功能性需求。卧室也有一些审美理念价值掺杂在其中,如在墙上悬挂几幅自己欣赏的书画作品、在梳妆台上摆放几朵鲜花。这些物品本身并不能给卧室带来休息、睡觉等实用性功能,但满足了卧室主人心旷神怡的价值性追求。因此,卧室本身就是一种工具性功能与价值性功能并存的空间,笔者称这样的空间为混合性空间。混合性空间也分为两种,一种以工具性为主导,另一种以价值性为主导。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空间所有者对该空间的布局规划,是以何种属性为主导理念。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社会空间都是混合性空间,为方便讨论,我们将以工具性为主导的混合空间归为工具性空间,以价值性为主导的混合空间归为价值性空间。

  如此,空间变迁的理想类型就可分为四种:从工具性空间到价值性空间,从工具性空间到工具性空间,从价值性空间到工具性空间,从价值性空间到价值性空间。



  经济基础促功能转型

  中国人自古便有庭院审美情趣,只是这种审美往往囿于部分人或吟诗作赋、高谈阔论,或莳花弄草、修身养性的场所,并未“飞入寻常百姓家”。自古以来,关于私人庭院的审美几乎没有古代文人作家将笔墨放在描写普通民众的庭院上,更多的是借景抒情,抒发文人心中的苦闷、凄凉之感,如明代诗人归有光借描写庭院之景抒发思念妻子之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对庭院美景的描写大多集中于皇家园林、私人园林等,如闻名世界的苏州园林。中国自古以来描写苏州园林美景的诗词数不胜数,“塔从林外出,山向寺中藏”“苍松翠竹真佳客,明月清风是故人”等佳句流传至今,体现出文人骚客对庭院审美情趣的追求。古代社会贫富差距的巨大鸿沟也导致了阶层间庭院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空间属性,一种以“美”为庭院建设的要义,另一种则强调庭院的实用性功能。

  显然,若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很少有农户会美化自家庭院。就笔者调研的村庄来看,2019年人均收入已达四万余元,具备了搞庭院美化的经济基础。直观来看,笔者所调研的农居庭院中,家家户户搞起了庭院美化,农居庭院已经完成了从工具性空间到价值性空间的嬗递:有的庭院设计有小桥流水,有的庭院花香四溢,有的庭院有独特的空间造型,处处体现了审美元素,这是以往大多数农居庭院所不具备的。

  空间理想类型的变迁,不能仅仅依赖感性的观察,还需要理论的分析。为此,笔者建立了考察农居庭院空间变迁的三个维度:意识、经济和时间。

  在意识维度上,这里的意识主要指农户的审美意识。当人们利用和改造空间时,如果是出于实用的目的,其利用或改造后的空间可被称为 “工具性空间”;如果是出于审美和舒适的追求,其利用或改造后的空间就可称作“价值性空间”。价值观是一种关于对与错、是与非、好与坏、美与丑的判断标准。我们这里所说的价值,主要关涉人们对美与丑的判断。

  在经济维度上,当农户改造自家庭院花费比较大时,而且这种支出无关实用的目的,比如修花坛、修水池、修廊亭、种植观赏类花木,我们就把这类农居庭院空间称作价值性空间,否则称为工具性空间。出于营利目的开办民宿的庭院美化,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尽管该类庭院美化水准很高,依然属于“工具性空间”。我们关注的庭院是普通农户家的庭院,他们的庭院美化才与空间属性的转变有关。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该村农户在庭院美化方面花费最多的达2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2000元。

  在时间维度上,如果人们是为了营造喜庆气氛,或者是为了迎接上级检查,临时性地花费人力、物力装扮自己的庭院,尽管符合前述两个维度,还是不能被称为价值性空间。换句话说,只有持续保持的“价值性主导型混合空间”特征的才能被称为价值性空间,临时性的、不可持续的“价值性主导型混合空间”,仍然只是“工具性空间”。

  通过以上三个维度的认真考察,我们认为该村农居庭院确实发生了从工具性空间到价值性空间的变迁。

  从空间变迁的视角来考察乡村建设,确实能让我们有一些不一样的发现。笔者考察的乡村,是由村委会出面统一组织、统一规划进行的农居庭院美化实践。事实上,这是基层权力运作的过程,权力以一种温和柔顺的方式运作,福柯称之为“弥散的权力”。这种权力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渗入个体行为之中,村民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庭院审美意识。但是,大多数乡村的庭院美化是由村民自发进行的。二者之间有何异同、内在机制有何特色,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重磅发布,再次表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现阶段中国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任务。而纵观全球重要经济体如美国、韩国等,拥有探索城乡发展平衡时对于乡村振兴发展的成功经验,其经验值得我国加以借鉴并获得启示。

1、案例1-美国乡村发展

据世界银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美国人口接近3.295亿人。其中,农村人口占比约17.34%,农村人口不到6000万,而农业从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只有1.34%。但依靠这1%的农民不仅养活了美国3亿多人,并且还使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拥有了高度发达的农业产业体系。这一系列成就的取得与美国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密切相关。

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美国开始了促进乡村发展的各项积极实践,通过立法为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提供了法律支持,建立了城市与乡村共生的一体化模式,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这个过程中,美国提出了乡村发展(Rural Development)概念,以提高乡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福祉为目标,以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和技术援助为手段,通过培养乡村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增长。

观察美国乡村区域的规划,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实践经验:

一是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美国政府对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美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农村电气化法案》开始,美国逐步拉开了农村发展政策法治化的序幕。随后的诸如《农村发展法》、《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及《食品、农业、保护和贸易法》等法案进一步巩固了政策对于美国乡村发展的作用。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美国农村法治化不断深化。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美国农场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得到创新,以适应新时代美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要。直到现在,美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农村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重视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本地农民,以本地农民为主体”是美国农村发展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可见,农民始终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和主要受益者。为充分保障农民收入,《农业法案》提高了项目覆盖面,实施了农业收入补贴、农业保险等方面改革,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职业农民登记注册制度。从职业认知和准入门槛来看,农业已经成为一个体面的职业,与从事银行业、工业等行业是一样的,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民众不会把“农民”这一职业等同于社会底层。

三是提高机械化和规模化程度。规模化是美国农业现代化的基础,高机械化水平让农场主可以承担更少劳动强度,保证了美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劳动力成本优势,使农村有更强的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据统计,21世纪美国每个农场的劳动力平均为1.4个,1个单位的劳动力就可以为150人提供农产品。更重要的是,美国一直保持着对农业科研的高投入,科研成果成功催生了新的农业模式。据统计,这些创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帮助农业带来高于75%以上增产。

四是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农民要掌握更多高新技术、更懂管理,因此需要更完善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从十九世纪开始,美国就以立法的形式对新农场主、农业劳动者或农业组织等不同人群的培训和教育做出明确规定,利用美国高校密集的人才和先进的设备等优势,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教研工作,不断培养大批农业现代化所需的实用型人才。由于职业教育和技术的不断深入,美国的农业已经发展为一个高效率、高科技、高收益的产业。

五是重视农村功能分区规划。美国非常重视农村规划,农业产业带、农作物带、居住区、生态保护区等都会严格进行功能区划。特别是在二战后制定农村规划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共同负责地方农村的发展规划,动员村民参与农村建设,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营造宜居环境。在农村总体规划中,美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可持续发展。

2、案例2-韩国“新村运动”

“新村运动”也称“新乡村运动”,给韩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为韩国从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发展成为世界重要经济体奠定了基础。上世纪70年代,韩国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工农、城乡发展严重失调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在1970年4月,韩国政府发起了“新村运动”,韩国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的“新村运动”,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

韩国建设“新村运动”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0~1973年)为起步阶段,主要是通过地方行政区公布建设新村运动的20个建设项目,如扩展进入村庄的道路、架设小型桥梁、修缮房屋、改良水井、改良厨房和厕所、建设公共浴池和洗衣房、修筑河堤等,由政府向全国35950个农渔村免费提供水泥、钢材、木材等材料并给予指导,让农民来完成改善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等行动,以激发农民建设“新村运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勤勉、合作精神。

第二阶段(1974~1976年)为全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具体有:制定增加收入计划,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机械化,提倡集体耕作,发展多种经营;推广普及良种和高产耕作技术,种植蔬菜,饲养家畜,集体造林;兴办“新村运动”工厂等措施。在这一阶段,农业连年获丰收,城多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同时,建设“新村运动”迅速扩散到城镇,成为全国性的现代化建设活动。

第三阶段(1977~1980年)为增加收入综合开发阶段。从1977年第四个经济开发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度起,政府在继续推进各项增加收入事业的同时,着力推进治山绿化十年计划事业、大面积山地开发六年计划事业、农村电气化事业、整顿农民事业,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运动和保护自然运动。前两个阶段,是以各种农作物和一户户农家为对象,以生产为重点。在第三阶段,范围扩大到邑、面等单位,使农协成为推进事业的主体,把事业计划从建立农家的基础扩大到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特产农业等方面,使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立体结构。同时,还积极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支援农村的文化建设和农工开发区建设。

第四阶段(1981年以后)为自我发展阶段。进入80年代以后,韩国政府大幅度调整建设“新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并由主导者的身份逐渐转化为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政、物资、技术和服务等支援的身份,着重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指定和开发农工地区,继续提高农渔民收入等;注重农村社区建设,着重加强国民伦理道德与法制教育,在抓好农村综合开发工作的基础上,传承和培养建设“新村运动”的精神与理念。

3、对中国乡村振兴的启示

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年1月,针对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此后至2022年连续十九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美国、韩国乡村发展的历程分别比中国领先了半个世纪和十几年的时间,虽然中美韩三国发展阶段不同,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背景特征、土地所有制也存在差异,但三个国家都十分重视乡村在社会经济中的发展问题。更早实行农村振兴发展的国家,目前的发展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后发国家未来景象的一种展示,学习美、韩两个国家的乡村发展政策调整过程中的经验对于中国乡村振兴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顶层设计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法制化,建立乡村振兴的管理体系并明确各方权责

美国的实践证明,通过农业农村立法保障乡村经济的发展,是应对政策执行随意化的有效手段。目前中国针对农业和农村的立法层次过低,大部分政策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层面上,没有更高层次法律效力的约束,会导致政策执行规范性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必须促进乡村振兴规划与建设的机制化和法定化,并建立乡村振兴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做好乡村振兴的顶层规划设计。一方面,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全面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性基础。另一方面,自上而下可建立分层级建立专门负责乡村振兴的行政机构,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的“三农”投入责任,并构建农村政策实施的督查机制,规范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借此保障乡村发展政策的有效落实。

(2)财政投入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创新扶持模式并注重财政性政策的激励效率

目前中国乡村的基础条件较为薄弱,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支撑乡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要鼓励面向贫困乡村扩大财政供给,可以考虑适当引入来自城市及海外工商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号召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在实操过程中,财政部门可以创新社会资金的管理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方法,积极鼓励金融和民间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发展,提高支农资金配置效率,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性引导作用,保障农业融资渠道畅通,增加资金流通的透明度,确保财政投入结构与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相适应。

(3)人才培养

中国应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完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

尽管韩国、美国在乡村发展振兴的做法不同,但都很重视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已经实现全面脱贫后,中国乡村振兴的目标更加多元化,需要打造更高素质的乡村基层领导、农民队伍。因此可以综合韩国的新村运动培养方案和美国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从农村内部挖掘出人才,再进行农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胜任发展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等任务的领导工作。另外,还可以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帮助农民实现再教育和教育提升,并利用当地科研院所或院校等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教研工作,以此助力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

(4)保障措施

统筹乡村公共性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提高乡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

近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持续加大,“村村通”等支持措施接连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严重匮乏的问题。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基础脆弱的问题仍然十分严峻,不同区域的基础建设水平不平衡,水、电和公路等设施建设普遍滞后,产业发展缓慢。为此,现阶段中国政府有必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优先将学校、医院、消防、图书馆、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发展规划。适应绿色化和数字化等时代发展形势,提高交通、绿色能源和通讯设施的投入力度,提升农业机械化程度,以此提升产业生产效率。推动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以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与工作要求,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和建设必须要有长效管理,应通过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举措,解决乡村农民发展遇到的问题,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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