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9-01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关于房屋漏水纠纷审理时的多重问题!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关于房屋漏水纠纷审理时的多重问题!
发布日期:2018-09-18
作者: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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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屋渗漏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房屋渗漏引发的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受理的此类纠纷案件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在民用建筑中,房屋渗漏作为一种质量通病广泛存在。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损害,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房屋漏水的情形不同,因此定责也不尽相同。渗漏情况多样,导致渗漏的原因也错综复杂。

房屋漏水纠纷案列事实回放一:
李某从开发商处购买一套一手房,入住三年后,发现自己的厨房天花板出现严重的渗漏现象。李某找到物业联系到楼上业主王某,李某认为是王某早前进行装修改动了厕所和厨房的隔墙导致上下层防水层破坏而致漏水,而王某则认为自己的装修并没有破坏楼梯结构,认为房屋漏水是开发商所建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
房屋漏水纠纷案列事实回放二:
2014年唐先生称其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并装修完毕后发现该商品房出现大量开裂、空鼓等问题,遂向开发商反映该情况,并要求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修复,但开发商接到消费者反映情况后,迟迟未能给予回复。
因消费者已入住该商品房,且该商品房在交付时已通过验收,商品房出现开裂和空鼓等问题并不是自身责任。施工方则认为该商品房出现问题也可能是装修时导致的,不一定是施工方责任。

房屋漏水纠纷案列事实回放三:
2006年北京胡先生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最顶层,面积1000多平方米,胡先生交付了房款,2007年收房。该楼盘名为住宅,实为写字楼。胡先生收房后,正遇夏季,顶层不时漏雨,为此找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维修,但仍未全面解决顶层漏水问题。
经梳理发现,房屋渗漏水引发的案件在审理中存在以下难点:

Part1 侵权主体确定难
该类案件往往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一个案件中因漏水原因查明困难或原因具有复杂性而存在多种相互交织的法律关系,即同时存在多重主体,如相邻方、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而具体应由哪个主体承担责任,或每个主体责任承担大小,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向当事人的释明工作也较为困难。
Part2 渗漏水原因查明难
该类案件中漏水原因除少数漏水点较为明显可以直观判断外,大部分案件中漏水点一般都隐藏在房屋的结构内部或隐藏工程中,凭肉眼难以直观发现,有些案件甚至需要刨开墙面或破坏装修工程才能发现漏水点。甚至有些案件中,即使发现了漏水点,但因专业技术限制也难以确定漏水原因,此种情况下若要确定原因,一般需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该方面鉴定费用较高,耗时较长,有时甚至长于案件的审理期限,同时很多鉴定因时间、成本、技术等限制往往亦难以实现鉴定目的。

Part3 侵权事实查明难
很多案件中发生渗漏水事故后,当事人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为及时恢复正常生活,受害人往往未固定、留存证据就对受损房屋自行修复,或有些案件中当事人在房屋经历多次受损、多次修复仍不能从加害方处得到补偿后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受害一方在起诉时往往难以提供历次侵害事实的相应证据,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出于各种原因也不能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致使查明事实存在极大困难。
Part4 具体损失确定难
在对受损房屋的损失如损害程度、修复费用进行认定,在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时,因受专业限制,法院难以直接认定。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一般需至现场进行勘验,如一方阻挠或不配合,也会增加鉴定不能的风险。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在主张房屋损失外,还会主张其他财产在渗漏事故中发生的损失,如电器、衣物,有些案件中甚至出现文物珍玩、奢侈品等,对该部分财物的损失认定,在是以市值还是残值来确定损失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

文章来源:www.580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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